为完善农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提出,对以粮食生产经营、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对象的粮食生产经营信贷担保和现代农业发展信贷担保予以支持。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且达到一定规模的省、市、县级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根据年度农业担保情况,省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年补助。
在实施银行贷款贴息方面,开展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农机具购置、烘干冷链物流建设等;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重点支持“三大主粮”、油菜、大豆、青稞生产及其初加工等。
《实施方案》还要求持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绩效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探索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适时推广经验做法,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农业农村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