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们全面分析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必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放到推动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上,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动。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93件,通过86件。
——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涉及宏观经济运行、经济结构调整、预算决算、“三农”工作、资源环境保护、重要领域改革等方面,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0个报告,组织21次执法检查,开展9次专题询问。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坚持为代表服务思想,努力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共办理代表议案2541件,227件议案涉及的38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136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正在审议。办理代表建议37527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76%,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超过90%。邀请代表10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3800多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组织代表9000多人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