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1日电,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针对数字时代下女性维权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就业群体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妇女权益保护等作出规定。
《条例》共9章49条,从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六个维度,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浙江妇女权益保障法规。
针对数字时代下女性维权的新痛点,《条例》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预防和处置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相关内容的职责,规定电子商务、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相关商品和内容的审核与管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优化算法等措施,防止生成存在性别歧视等侵害妇女权益的内容。
《条例》同时强化妇女全生命周期权益保障,明确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应开展女学生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保障妇女职场权益,明确招录(聘)过程中涉及性别歧视的禁止性规定;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生育友好岗,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等方式支持职工兼顾工作和婴幼儿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