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自2026年8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明确支持开展创业创新协作:与崇明开展创业创新协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机构组织,遴选新兴产业或细分领域先进科技成果,参加崇明创业创新类竞赛评选活动并经创业载体孵化转化,或直接遴选推荐优秀创业团队在创业载体开展孵化转化的,根据年度协作成效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20万元/家创业创新协作奖励。
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本区劳动者经创业指导服务创办创业组织后经营满3个月,给予3000元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其中创业者为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补贴1万元。创业组织在初创期内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创业组织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政策还支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对获得创业创新大赛新秀类、创业项目类奖项的分别给予1万至3万元、5万至10万元奖励;经遴选推荐参加国家级、市级大赛的,按国家、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区级配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