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包括总则、服务体系、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权益保护、附则。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支持中小企业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创业扶持方面,条例提出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给予包容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要求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权益保护方面,明确维护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深圳方面表示,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