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宜兴市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宜兴市创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2026〕10号),为创业者送上政策“大礼包”。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首次创业且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申领条件为:创业主体名下至少1人就业,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领补贴时正常缴费。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10000元,同一申领主体只享受1次。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也可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现场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参保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