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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强制性国标修订发布 11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25)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2010年版旧标准。这是该标准1987年出台以来的第二次修订,由国家疾控局组织更新。

新标准覆盖范围更广,实验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等专用教室,以及合班教室、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均纳入约束,中等职业学校也要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相比旧版,新标准新增采光均匀度、冬至日满窗日照、玻璃透射比、蓝光危害、频闪等12项指标。

具体数值方面,自然采光要求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单侧采光光线从学生座位左侧进入,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低于0.40;人工照明不得使用裸光源,灯具距课桌面不低于1.7米,普通照明灯蓝光危险组别须达RG0级,书写板须设局部照明。该标准为强制性国标,各中小学应提前自查。